艺术特长生系列活动自2004年正式启动以来,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和深化全国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。不断以艺术交流的形式,陶冶广大青少年情操,挖掘适应广大青少年的优秀作品、新节目。使更多的人才能够展示在艺术的舞台上。为广大青少年搭建一个梦想开始的平台。矢志不渝地“展现校园文化风采,打造艺教名校品牌,推广素质教育成果,构建和谐教育环境”的目标。
近年来在全国各级各类青少年音乐、舞蹈、器乐、书画、声乐、钢琴、语言、英语比赛中涌现的优秀综合类获奖作品(个人及集体节目均可)。
参加范围及分组
凡于2007年之前出生,并在音乐、舞蹈、才艺、综合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儿童、青少年;在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作品及作者均可自愿报名。
幼儿组: 6周岁以下
少儿组:
A组(7-9周岁)
B组(10—12周岁)
C组(13—15周岁)
D组(16—18周岁)
青年组:
A组(19—22周岁)
B组(23—28周岁)
C组(29—35周岁)
表彰及荣誉
在全国比赛获得银奖以上的选手有资格评选为下届大赛形象代言人; 2、在全国比赛中成绩优异的学校或单位将由全国组委会颁发“优秀组织机构”荣誉称号; 3、凡选手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,指导老师将由全国组委会颁发“优秀指导老师”奖。 4、优秀的选手将有机会走进央视《梦想剧场》、《非常6+1》、《音乐快递》等栏目; 5、开幕式现场选手将与明星及领导、嘉宾合影留念。 参演要求参演要求参演要求参演要求